建干部关于举办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与道路交通设施规划和设置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2011/12/4 13:46:03 本站原创 佚名 【字体:

 

  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交流培训
建干部关于举办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与道路交通设施规划和设置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文件

 

建干院培〔2011〕153号

 


关于举办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与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和设置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道路交通设施的规划和设置工作,确保道路符合交通安全要求,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688-2011,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5、7.1.2、7.1.3、8.2.8、10.3.2(3)、11.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设施规划和设置直接影响到道路交通网的通畅与安全。如何科学、合理地规划、设置新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使之达到技术先进、安全高效、经济适用的目的,已成为市政道路交通建设和管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为帮助各单位及时理解城市道路道路交通设施规划和设置最新技术,全面系统地掌握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规划和设置方案设计及施工改造专业知识,提升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功能,促进各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学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决定举办“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与道路交通设施规划和设置技术培训班”,请各单位根据需要积极组织或选派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城市规划、交通、公安交通管理等单位主管领导及有关人员;各交通规划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市政工程、道路建设、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等单位主管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

二、主要内容

(一)当前我国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规划和设置存在的问题、瓶颈诊断及交通拥堵机理、对策;

(二)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主要技术内容讲解:总则(目的、适用范围、安全性、总体设计要求、其它现行规范与强制性标准的关系);术语及符号;交通安全设施(护栏防撞标准,护栏型式、隔离设施构造要求、防眩设施构造要求,设置原则);交通管理设施(监控系统分类,交通视频监控,车辆检测器,气象监控,车速监控,桥梁结构监控,电子诱导及照明等);服务设施(公交汽车站等)等;

(三)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规划和设置技术要点与案例分析;

(四)城市道路交通渠化设计方法与综合治理;

(五)新建和改建道路时,交通设施规划和方案设计方法;

(六)道路交通设施规划和设计方案审核方法;

(七)道路交通设施工程建成后的管理维护问题及应急抢修;

(八)《城市停车规划规范》编制进展和主要内容;

(九)生态型、人性化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通设计审核管理案例;

(十)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规划和设置、施工改造经验交流。

三、举办方式

邀请有关单位以及直接参与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制(修)订工作,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有关领导和专家授课。培训结束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1年12月20日——12月23日  昆明市

五、有关费用与报名办法

(一)培训费12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地    址:北京朝阳区惠新南里6号  邮编:100029

报名电话:(010)52459276  64926989

报名传真:(010)84673362  64914592

联 系 人:夏 宇  吴金龙 

干部学院教学质量监督电话:010-64925116

学院负责向参训单位反馈学员学习情况。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八天寄发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