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环境污染治理服务能力评定相关细则
                        2021/9/24 15:24:47 本站原创 佚名 【字体:

  重庆环境污染治理服务能力评定相关细则

 

  一、基本条件

  独立法人,市内注册,环境污染治理业务已经工商登记,信誉良好。

  二、等级条件

  (一)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

500万元

200万元

50万元

5万元

评定为

甲级

乙级

丙级

专项

 

  (二)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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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主要包括: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市政工程、环境监测(检测)、给水排水工程、生物工程、采暖通风、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等。非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人员,从事环保治理工作3-5年,提供相应证明,也可视同为环保相关专业人员。

  2.本科生从业5年及以上、专科生从业6年及以上、研究生从业2年及以上,可视同为中级技术人员;本科生从业10年及以上、专科生从业15年及以上、研究生从业5年及以上可视同为高级技术人员。

 

  (三)业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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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声污染治理项目,合同额为100万元及以上评为甲级;合同额为50万元及以上评为乙级。

  2.申请单位不能独立完成污染治理项目,而是只完成了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中的几个环节,能力评定将相应地推介其在已承担过的环节中承接业务。

  3.申请临时证书不需要提供业绩证明。

 

  三、工程规模

  持甲级(含甲临)证书的单位,一般能承接相应大型工程业务(规模不受限制);

  持乙级(含乙临)证书的单位,一般能承接相应中型工程业务(规模在800万元(含)以下);

  持丙级(含丙临)证书的单位,一般能承接相应小型工程业务(规模在300万元(含)以下);

  持专项(含专临)证书的单位,承接专业类相关专业环境污染治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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