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版物业管理条例5月1日已施行
                        2020/5/11 10:59:34 本站原创 佚名 【字体:

  重庆新版物业管理条例5月1日已施行

 

  小区可以开民宿吗?小区车位如何租售?公共收益谁来管理?

  4月2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新修订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将从5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修订后,进一步完善了物业管理的体制机制,理顺了物业管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屠锐表示。

  此次修订对原条例86条进行了全面修改,删除2条,修改84条,新增27条,将部分条款进行优化调整后,新的条例共计112条,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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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目前,国家已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要求,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草案》从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项目负责人的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服务公开透明和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作用,规范物业服务企业选聘以及退出物业项目的义务履行,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及应急管理,推进行业自律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

 

  重点规范物业管理的关键环节

  一是健全了物业管理区域调整、物业承接查验制度,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二是规范了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车位车库的租售等内容;三是规定了新建小区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竣工验收后所有权和管理权移交给专业单位;四是规范了公共收益的管理、使用和分配,建立了公共收益的定期审计和公示制度;五是统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安全与方便使用,强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首次缴纳和续交义务。

 

  张弛有度 促进业主自治

  一方面,降低了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要求,并明确了首届业主大会的筹备组成员和职责,设定了筹备程序,细化了启动流程,解决了首届业主大会召开难和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的问题,同时,鼓励使用业主决策信息系统等科技手段为业主投票提供便利;另一面,对业主委员会任职条件、职责与禁止行为清单、任期与印章管理、任中与离任审计、换届与解散、财务移交等作了细化规定,以防止业主委员会滥用权利,侵害业主利益。

 

  明晰相关各方主体责任

  一是规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明确物业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促进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人民调解与司法衔接,促进矛盾纠纷依法及时解决;二是规定了居(村)民委员会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发改委、规划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