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2018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相关通知
                        2018/3/29 10:57:26 本站原创 佚名 【字体:

我市开展2018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相关通知

 

近日我市九龙坡区城建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度九龙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为了加强区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稳定,经研究决定将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

一、核查范围:

(一)具有九龙坡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资质证书的企业。

(二)区属建筑业企业但不属于九龙坡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资质证书的企业只提供附件1资料。

二、核查内容:

(一)企业技术负责人、注册类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及人员、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是否满足资质标准。

(二)近三年内工作业绩情况。

(三)企业近三年报国家统计局产值数据。

三、核查时间:

(一)企业自查及资料准备期;2018年4月2日-5月31日自查准备期内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准备核查资料。

(二)资料提交及核查期:2018年6月1日-8月31日核查期企业应当提交相关核查资料。

(三)整改期为2018年9月1日-11月31日

凡核查不合格企业应当是整改期内完成整改,如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企业,则视为动态核查不合格,膈腧降低资质等级、撤回资质或清除出建筑市场等决定。

四、核查要求:

凡动态考核期间:法人变更、迁区、吸收合并、重组、分立等相关业务,需经考核合格后予以办理。

企业需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完善企业人员信息打印一下资料: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核查,委托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

(一)企业基本情况(附件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企业注册建造师人员名单(附件3),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加盖个人执业印章的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名单(附件4),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名单(附件5);

(五)企业技术工人人员名单(附件6);

(六)企业近三年工程业绩一览表(附件7)

(七)企业近三年报国家统计局产值数据

以上通知以市或区建设委员会通知为准。

注明:企业所提交的附件及资料应与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一致,上述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