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和新单位不在同一地区,建筑增项资质可以转移吗
                        2017/8/8 10:11:27 本站原创 佚名 【字体:

原单位和新成立的单位不在同一省市或地区,其建筑企业增增项资质可以转移吗?应该怎么转移?

 

解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文的相关规定,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即由于经营结构调整,在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申请资质全部或部分转移的,可以进行变更。非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关系或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只能通过重新核定。

 

【例如】原单位注册地在重庆南岸区。我单位与河北注册地另一独立法人单位共同出资成立了新公司,新公司注册地在河北。目前因公司业务需求,需要将我单位的建筑资质中的一项増项资质转移至有我单位出资成立的新公司的资质里,请问应该如何办理,需要准备那些材料?

据所述情况,原公司与新成立公司非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关系或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因此不能按简化程序办理,只能通过重新核定
 

 

关于重新核定程序:1、提交迁出资质报告;2、征得市城乡建委同意后,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9号)规定提交整套申报资料给迁入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重新核定;3、等待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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