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二级建造师重复注册|超龄注册相关处理通知
                        2016/11/4 10:39:00 本站原创 佚名 【字体:

关于2016年重庆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重复注册、超龄注册处理通知

 

  根据重庆城乡建委网信息,2016年10月10日重庆市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办公室对全市一级、二级建造师注册数据库进行了清理,核查出部分注册建造师存在重复注册、超龄注册行为,为加强注册建造师管理,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具体处理方式通知如下:

  一、重复注册

  部分二级建造师存在同一聘用单位重复注册一级建造师专业、不同聘用单位重复注册一级建造师、不同聘用单位重复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同聘用单位重复注册造价工程师,请重复注册人员于2016年11月30日前选择在同一聘用单位注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的,市注册办将于2016年12月1日在二级建造师注册数据库中注销重复注册人员的注册资格。

  二、超龄注册

  部分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于2016年10月10日年满65周岁,部分一级临时建造师和二级临时建造师于2016年10月10日年满60周岁,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年满65周岁的注册建造师和年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市注册办将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一级、二级建造师注册数据库中注销超龄注册人员的注册资格。

  若对建造师清理数据有异议,请在2016年11月30日前将书面说明材料提交至市建委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367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