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筑企业资质新版证书换发通知|重庆城建委通知
                        2015/11/6 17:03:08 本站原创 佚名 【字体: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和《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现将住建部《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下称《换证通知》)和《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下称《资质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换证时间安排:

  从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对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进行简单换证,直接以旧证换新证。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换证中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资质,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换证,市城乡建委从2016年6月20日起停止受理换证申请。

  换证中涉及市城乡建委或区县城乡建委审批的资质,分别由市或区县城乡建委负责换证,从2016年6月30日起停止受理换证申请。

  换证审批流程: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资质

  申请换证的企业通过住建部网站(www.mohurd.gov.cn)下载安装“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填报软件”,如实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以下分别简称《申请表》、《采集表》),后点击“上报”,同时打印《申请表》和《采集表》并加盖企业公章。随后登陆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进入“重庆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填写与报住建部《申请表》内容一致的《重庆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以下简称《重庆市换证申请表》),点击“上报”,同时打印《重庆市换证申请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将该表格和上述报住建部的表格以及两套旧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报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区县城乡建委。

  区县城乡建委负责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核验和汇总后,分批填写《重庆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下称《重庆市换证汇总表》),并在签署意见后连同企业申请资料报市城乡建委,同时通过“重庆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将申请企业所申请报住建部换证的专业点击上报。

  市城乡建委对区县城乡建委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换证。

  (二)市城乡建委审批的资质

  企业登陆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进入“重庆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填写《重庆市换证申请表》并点击“上报”,同时打印《重庆市换证申请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将表格和旧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套报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区县城乡建委。

  区县城乡建委负责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核验和汇总,区县城乡建委按批次填写《重庆市换证汇总表》,并在签署意见后连同企业申请资料报市城乡建委,并通过“重庆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将申请企业所申请报市城乡建委换证的专业点击上报。

  市城乡建委对区县城乡建委提交的企业申请资料进行复核和汇总后,在重庆市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公告并换证。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执行,原有关文件的相关表述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1月3日

  如需了解本通知详细内容,可点击进入:http://www1.cqjsxx.com/webcqjg/NewFolder/fileNoticeshow.aspx?CheckID=5B4B2405-9EAB-4620-9B77-F776D3B794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