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4执业药师考试证书办理通知|准备资料
                        2015/6/1 10:45:22 本站原创 佚名 【字体: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2014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一、证书办理时间

  证书办理采取集中办理,请考生务必于2015年6月3--4日期间前来办理。如因工作需要确实来不了的,可以延后在工作日办理,但办理时间不超过2015年6月19日。

  二、证书办理地点

  渝北区新牌坊1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服务大厅,逾期办理地点在301办公室。

  三、证书办理范围

  2014年度在重庆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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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证书办理所需手续

  办理证书时考生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2寸照片1张、1寸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并填写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1、对报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还需提交单位盖章的《考试报名条件证明表》一式一份;2、对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按照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

  如果由单位集中办理证书,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同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如果委托个人办理证书,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同时委托代理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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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合格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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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考试报名条件证明表

 


 

  五、证书办理流程

  资格复查→领取合格证书→证书盖章

  六、办证注意事项

  ㈠、请考生严格按照集中办证时间到办证地点办理合格证书,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

  ㈡、因办证人员较多,为提高办证效率,请考生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办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务必在网站上查询证书编号(点击“证书编号查询”),下载《重庆市     考试报名条件证明》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并逐行填写(下载请分别点击“《重庆市     考试报名条件证明.doc》”、“《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doc》”),张贴好相关照片,然后到办证地点领取证书;

  ㈢、请考生按照2014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报考条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材料不齐、表格未填全、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不真实等不予办理。提供假学历、假身份证或假证明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资格复查人员收缴考生提供的虚假证明材料、假学历证等,取消考试成绩,两年内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