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办理通知|领证时间
                        2014/5/8 10:43:14 本站原创 佚名 【字体:

  2013全国经济师资格考试国家合格及市合格证书办理通知

  

  一、证书办理时间

  证书办理采取集中办理,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13日期间前来办理。

        注:如因工作需要确实来不了的,可以延后办理,但办理时间不超过2014年5月30日。

  二、证书办理地点

  1、集中办证地点: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2、延后办证地点: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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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证书办理范围

  2013年度参加重庆组织的全国经济师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或市级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四、办理程序

  办理证书时考生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职称资格证书原件,2寸照片1张、1寸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并填写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对报考经济师资格考试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还需提交单位盖章的《考试报名条件证明表》一式一份。

  由单位集中办理证书的,需出示单位介绍信,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委托他人办理证书的,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

  五、注意事项

  ㈠、请考生严格按照集中办证时间到办证地点办理合格证书,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

  ㈡、因办证人员较多,为提高办证效率,请考生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办理经济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务必在网站上查询证书编号(点击“证书编号查询”),下载《重庆市     考试报名条件证明》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并逐行填写(下载请分别点击“《重庆市    考试报名条件证明.doc》”、“《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doc》”),张贴好相关照片,然后到办证地点领取证书;

  ㈢、请考生按照2013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报考条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材料不齐、表格未填全、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不真实等不予办理。提供假学历、假身份证或假证明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资格复查人员收缴考生提供的虚假证明材料、假学历证等,取消考试成绩,两年内不得报考。

  六、取得资格时间

  2013年度参加全国经济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其获得资格时间从2013年11月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