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 | |||||||||||||||||||||||||||||||||||||
2013/8/24 11:30:36 本站原创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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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 建标造函[2013]7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北京市中航建中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等65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3年6月26日
附件: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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