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乙级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人员要求|可承担设计任务
                        2013/3/6 14:36:15 本站原创 佚名 【字体:

  重庆乙级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人员要求|可承担设计任务

  乙级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标准:

  (一)具备承担中型园林景观设计任务的能力;

  (二)设计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二级风景园林师不少于3人(或二级风景园林师1人和园林设计专业中级职称人员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结构、给排水专业的人员各不少于1人,相关专业大学生(所学园林、规划、建筑、结构专业的初级职称和未评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乙级暂定资质设计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二级风景园林师或园林设计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结构、给排水专业的人员各不少于1人,相关专业大学生(所学园林、规划、建筑、结构专业的初级职称和未评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四)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

  (五)年度设计产值不低于100万元;乙级暂定设计产值不低于50万。

  (六)有较先进的园林景观设计设施设备。专业技术人员每人配备一台计算机,具备相关输入输出设备及软件;输入设备应有A3扫描仪,输出设备应有宽幅(A0)绘图仪、高分辨率彩色打印机和普通彩色、黑白打印机、复印机;

  (七)计算机应用水平较高,每个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独立应用CAD软件进行设计和应用office软件的能力;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可制作三维动画、及绘制效果图;成果应100%应用计算机绘制;成果归档除普通归档外,应100%数字归档;

  (八)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

  第十条 乙级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可以承担下列设计任务:

  (一)城市公园内的景区或景点设计;

  (二)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40000㎡以下的社区类园林景观设计;

  (三)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10000㎡以下的城市公共园林景观设计;

  (四)与园林景观相配套的园林设施、艺术小品设计。

  重庆园林资质代办及专业咨询:郭老师 13983366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