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第四期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2012/12/21 15:03:38 本站原创 佚名 【字体:

  2013年第四期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指南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是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公布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名单的通知》(建市施函[2012]17号)审批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单位,负责重庆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工作。具体承担以下20个区县的企业所聘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渝北区、南岸区、江北区、涪陵区、九龙坡区、巴南区、江津区、高新区、北部新区、黔江区、彭水县、武隆县、綦江区、丰都县、万盛区、南川区、秀山县、石柱县、酉阳县、经开区。

  一、培训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28日起,额满为止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6:30。
培训时间
  必修课60学时:2013年5月9日—2013年5月15日
  选修课60学时:2013年5月23日—2013年5月29日
培训名额   200人
培训地点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培训方式   全脱产学习
培训对象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培训班级编号
  建工院2013-04

 

  二、报名方式

  请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校内二教学楼培训部(三楼301室)报名。

  单位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白马凼8号

  友情提醒: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系原"城建校"、"重庆城建职工学院",石桥铺白马凼8号,行车至白马凼车站,沿武警部队路口上行约500米即到校大门)。

  咨询电话:023—68793383、 023—68793701(传真)

  联系人: 封老师 张老师 陈老师

  三、报名程序

  1、填写《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

  2、需减免选修课学时者,应符合冲抵学时的相关规定(见附件2),并填写《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冲抵学时申请表》(见附件3)

  3、报名时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本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红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

  (4)冲抵学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按相关规定提前申报)。

  4、缴费方式

  (1)现金缴费 (可刷卡)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收费标准

 

 

培训内容
培训学时
收费金额
收费项目
备注
必修课
60学时
1380
含教材、报名、证书、测试、培训费等
食宿自理
选修课
60学时
1380
食宿自理

 

  (2)支票缴费

  账户名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开户行:中国银行沙坪坝支行石新区分理处

  四、关于增项培训与异地学员的培训

  (一)增项培训者,培训学时60学时(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其报名时间、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报名方式和报名程序与主项培训的学员一样。

  (二)外地在渝施工的异地学员可参加我院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1、须先填写《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异地参加继续教育备案表》(见附件4),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备案;

  2、我院收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发出的异地参加继续教育备案人员情况通报后,方可接受异地学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

  五、继教证书

  学员按规定完成120学时(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并测试合格,将获得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